洛杉矶改革宗·恩约教会

我们的信仰

写作并宣告信经的做法(信经一词源自拉丁文credo,意为“我信”),可以追溯到主的教会伊始。因此,我们在旧约圣经(申6:4)和新约圣经(太16:16;林前15:3-4;弗4:4-6;提前3:16)都能找到上帝圣约子民信仰的总结表述。

在恩约教会,我们相信并宣告:古代的基督教信经,即《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以及三联合信条,即《比利时信条》《海德堡要理问答》《多特信经》,包含了我们的教义准则,及公开宣告的信仰内容。这些信仰文件不是我们独有的。古代信经把我们连结在古代基督教会上,而三联合信条把我们连结在十六、十七世纪广大的改革宗传统中。

作为基督教会,我们的根基文件是圣经,是上帝默示无谬误的话语。圣经中基本的信念——即有且仅有一位上帝,祂永恒中以三位一体存在,并且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是真神真人——由早期基督教会在这三大信经中表达出来。《比利时信条》说:“我们全心接受三大信经”(第9条),因为他们是普世的(ecumenical),已经被基督教大部分教会接受。

作为改革宗教会,我们属于跟随宗教改革的教会,承认耶稣基督是祂教会的元首。祂通过祂的圣道和圣灵统治、治理祂的教会,而不是通过人的独裁。因此,尽管我们全部圣职人员签署这些信经和信条承认它们与上帝的道完全一致,这些文件的权威永远服于圣经,上帝默示无谬无误的话。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的属灵先辈写就了改革宗教会的三联合信条《比利时信条》《海德堡要理问答》《多特信经》。各个教会的牧师、长老、执事要在《签署书》上签字,承诺他们必定竭尽全力维护并传扬这些教义准则中所包含的信仰。我们所用的这份《签署书》是从宗教改革时期流传下来,只有细微的修订。